(A)厅级
(B)部级
(C)处级
(D)科级
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旨在以考促学、依考促用,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也是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习,增强维护尊重法律的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