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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某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为了获利,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故意将某上市公司所谓的“重大利好消息”告知了并不知情的张某,并怂恿张某进行传播。在所谓的“重大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连续上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虽然编造了虚假信息,但并未进行传播,因此不构成犯罪

(B)刘某无传播的行为,但其怂恿他人传播,其可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C)刘某编造虚假信息后故意要他人传播,应认定其编造且加以传播,但因其身份特殊,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D)张某事实上从事了传播虚假信息的活动,但该信息不是其本人编造的,因此,不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但应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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