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题
- 1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自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 3发生其他涉险事故的,按照一般事故的规定报告,并组织抢险救援。
- 4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落实人民政府批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5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 6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