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 )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A)5
(B)1
(C)3
(D)10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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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试题
- 1《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 2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但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 3根据《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对发现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办理、不正当接触交往等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存在要求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降格升格处理等严重情节,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应当 ()。答案:立即汇报。
- 4办案人员三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 5对实名举报司法人员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自受理之日起()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 6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