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考试题库及答案
张大爷有四个儿女,他先是立了一份自书遗嘱,遗产要都给大儿子,一年后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产要都给二女儿,又一年后立了一份代书遗嘱,遗产都给三女儿,最后张大爷在去世前半年立了一份录音遗嘱,遗产都给小儿子,请问谁得到了遗产?
(A)大儿子
(B)二女儿
(C)三女儿
(D)小儿子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民法典施行前,在一般的公众视角下,公证遗嘱具有最优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当发生需要将遗嘱内容固定下来时,公证遗嘱成为不少遗嘱人的首选。
民法典施行后,继承法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该法条表明公证遗嘱同其他的遗嘱形式具有相同的效力,不再赋予其优先效力,是充分尊重民法私法性的体现。因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方式效力相同,不再具有优先性,遗嘱人不必拘泥于公证遗嘱本身的形式,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更便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