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危害公共安全罪

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与特征。

答:答: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是:(1)本罪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首先,组织、领导、参加的必须是恐怖组织。恐怖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以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为长期有计划地进行恐怖活动而建立的,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组织。所谓“组织”,是指召集多人为首发起,或者实施招募、雇佣、拉拢、鼓动多人成立恐怖组织的行为。所谓“领导”,是指对恐怖组织成立后的恐怖活动,实施策划、指挥、布置和协调等的行为,领导行为既可以由单个人独立完成,也可由多个人共同实施。“参加”有积极参加和其他参加之分。所谓“积极参加”,是指明知恐怖组织的性质,仍积极加入的行为。所谓“其他参加”,是指明知是恐怖组织的性质,仍然加入的行为。“参加”的成立不以履行一定的手续、仪式为必要条件。(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故意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或者明知是恐怖活动组织而参加,其目的是为了实施恐怖活动,至于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