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证券法从过去的12章变为14章,增设了( )和( )两个专章,但条款总数从过去的240条缩减至226条。
(A)信息披露,适当性投资
(B)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
(C)适当性投资、投资者保护
(D)投资者保护,风险控制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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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者保护机构受()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 2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3证券公司必须将其()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 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 )会议作出决议。
- 5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 --证券公司违反此条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6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