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证券法》试题
- 1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 2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 4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 --证券公司违反此条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5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是实缴资本。
- 6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