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试题
- 1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国家秘密鉴定复核申请后6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出具复核决定书。因鉴定事项疑难、复杂等不能按期出具国家秘密鉴定复核决定书的,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限,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30日。
- 2机关、单位配合开展国家秘密鉴定工作的人员以及有关专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应当回避。
- 3《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由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 4国家秘密鉴定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结论准确。
- 5《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由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 6国家秘密鉴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