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下列情形属于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A)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
(B)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C)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
(D)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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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不得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3乡、镇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 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作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本人签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不需要签字、加盖公章的除外。
- 5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 6已公布的统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修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修订后的数据,并就修订依据和情况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