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以适当方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本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公民的监督。捐赠人和信教公民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场所管理组织应当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人和信教公民反馈。
- 2《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当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和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 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5宗教活动场所转让无形资产,应当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取得的收入计入本场所收入。
- 6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