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会员公司仅可出于满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未获满足的医学、科学或产品知识需求之目的,为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参加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提供支持,提供支持应满足以下条件:
(A)有关医学互动交流项目符合本准则第7.1 条关于招待活动的规定
(B)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参会支持只限于对旅行、餐费、住宿及会议注册费的支付
(C)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参会时间不得作任何补偿
(D)在任何情况下会员公司均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或医院科室直接支付任何款项,或直接将支持资金转入其账户;
(E)会员公司不得以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对药品的处方、使用、推荐、推广、医院准入或医院采购的已有的或可能有的有利决定,作为对其提供参会支持的前提条件或考量因素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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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员公司可提供/负担与会议相匹配的交通,但应避免可能造成铺张奢侈公众形象的交通服务。
- 2RDPAC 准则不适用于下列活动:
- 3医疗卫生专业人士通常作为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 4(b) 对所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选择必须完全基于客观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所受教育、医学知识、专业技能、某治疗领域的经验以及技能等等,并且须与所需服务的正当理由直接相关。所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选择必须在服务提供前经过具备相应技能并且独立于销售职能的部门的专业验证,以确保其满足上述客观标准并能实现上述正当理由。
- 5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的信息及教育物品可带有会员公司名称而不可带有产品名称,除非产品名称对于患者正确使用该医用物品而言是必须的。
- 6推广辅助用品是指用于药品推广的非现金价值物品(不包括第5 条和第6 条中的推广资料)。禁止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用于处方药推广的推广辅助用品。在会员公司自办会议或第三方会议中,在满足“最小价值”及“最少数量”的前提下可以提供仅带有会员公司标识的笔和记事本。禁止提供的推广辅助用品包括便利贴、鼠标垫、日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