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哪项行为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
(A)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
(B) 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国有企业党委(组)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集体依法作出的重大决定。
(C)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挪用本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财物、客户资产等。
(D)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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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查中发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造成不良影响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处分。
-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情形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处分。
- 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_____;(二)_____;(三)_____。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
- 5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五)开除党籍